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公司公章;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涉及处分公司财产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根据章程规定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处分的会议决议及财产凭证;
4、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时间:2026-02-14 16:43:29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公司公章;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涉及处分公司财产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根据章程规定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处分的会议决议及财产凭证;
4、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