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解析

 时间:2026-02-16 12:00:08

1、分家析产纠纷

如按被拆房屋中的独立户进行补偿,被拆迁方为了多的拆迁补偿,常以子女起诉父母分家析产的形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分家协议,意借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

2、继承纠纷

被拆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时,继承人之间为获得拆迁补偿而诉至法院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遗产,引发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3、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村民拆迁前将房屋出卖给非本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一旦得知所出卖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卖房人为获得巨额拆迁补偿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主张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发合同纠纷。

4、房屋确权纠纷

曾与被拆房主共同居住过的已分家子女、参与房屋建造的近亲属等,在获悉房屋将被拆时,诉至法院主张诉争房产系共同出资建造,请求确认其为共有人或对部分房屋享有产权。

5、离婚后财产纠纷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及时处理共有房屋,至该房屋面临拆迁时,为了得到拆迁补偿,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内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1、依照建设部近日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3、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1、选择实行房屋补偿的,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

2、补偿依据商品房价:新条例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将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房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

  • 怎么让视频画面像水面涟漪
  • 图解如何申请阿里云Symantec免费SSL证书
  • 天下如何进行装备加护
  • PS制作火焰效果图
  • 哪些坏习惯会影响汽车电瓶寿命
  • 热门搜索
    购汇是什么意思 一如既往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灰色收入 单单的意思 nest是什么意思 hq是什么意思 娇艳欲滴的意思 如梦令的意思 最后祝福 女士钱包什么颜色好